于延琦,男,1962年12月出生,辽宁省庄河市人,工商管理硕士,教授、研究员级高级会计师。现任辽宁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副秘书长。现兼任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专业技术与咨询委员会委员、审计准则起草组成员、审计准则指南起草组成员、小型被审计单位财务报表审计工作底稿编制指南起草组成员、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咨询指导组委员、会计师事务所内部治理专家咨询组成员;中国会计学会财务成本分会理事;东北财经大学MPACC教育中心教授,沈阳工程学院客座教授,北京、上海、厦门国家会计学院兼职教师;辽宁省高级会计师评审委员会委员、辽宁省十大会计杰出人物和优秀会计工作者评审委员会专家(2008)。辽宁成大、凌钢股份、红阳能源、辽宁出版传媒四家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科技部国家科技计划财务专家。曾任中国总会计师协会副秘书长。曾于1997年至2004年任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第三届至第七届独立审计准则组成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