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您的解答。?

粟律师,您好我是一个外贸业务员,在一家外贸公司工作了3年多,初进入公司时我与公司之间没有签订任何劳动合同或雇用合同之类的书面文件,本月我提出口头辞职后,公司老板要我写一张辞职书,写完后该公司老板却要求我签署一份协议书,协议书的主要内容如下:我离开后不得挖走公司的客户,不得泄露公司机密,样品设计,不得挖走公司的其它业务员等我拒绝签这样的一份协议书,因为我觉得我没有义务要签,当初来公司时也没有什么雇用合同来保障我的权益.但他威胁我说,如果我不签,他就不在我的辞职书上签字,他说那样就表示我就还没有脱离这个公司,不能到其它公司任职。如果我到别的公司任职,他将会追究我的法律责任.现在我仍未在协议上签字,我已经被禁止进入公司的办公室、车间和样品室等地方,并且从提出辞职那天起就已经不发我工资,但在同时他还口口声声说他一天没有在我的辞职书上签字,我就还是他公司里的员工。我想请问您,-我有义务签这份协议吗?他这样要求我签这份协议,可否有什么法律依据呢?-如果我签,对以后我欲从事同行业的工作会有什么影响吗?-如果在他没有在我的辞职书上签字的情况下,我是否可到其他公司任职?我任职的话,他是否就有权利向我追究法律责任?这种情况,如果打官司的话,我会输吗?盼复!非常感谢您。吴明
2026年09月21日 13:24
有1个网友回答
网友(1):

你好:
根据你的来信,现回复如下:
1、你所说的公司老板要求你签订的哪份协议书应该是关于竞业禁止的规定。但是,
如果你和公司原来没有签订任何的劳动合同或虽签订劳动合同但劳动合同没有关于竞业禁止的规定的话,你现在就没有义务签订这样的协议,如果你签订了这样的协议,将来你就不能从事相同或类似的行业。
2、根据我国《劳动法》的规定,非试用期内及不存在《劳动法》规定的劳动者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下,劳动者可以提前一个月向公司提出辞职,超过一个月后,用人单位应该为劳动者办理相关的辞职手续。所以,我建议你以书面的形式向公司提出辞职(你以前所写的辞职书就是),但应该要求公司老板签收一份给你作为回执以证明你已于某年某月某日向公司提出辞职,如果公司老板不签收的话,你可以通过特快专递的形式寄一份给公司,然后你保管好回执单,(但建议你在详情单上注明寄给公司的是辞职书)用以证明你已于某年某月某日向公司提出辞职。这样超过一个月公司就应该为你办理辞职手续,如不办理你也不是公司的员工了。
3、关于公司不发工资给你的问题,根据《劳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不发工资给你是违法的,你可以向劳动仲裁部门提出仲裁,但请你注意,劳动争议仲裁的时效是60天,从争议发生之日起算,所以建议你若提起仲裁的话,请尽早,以免过了仲裁时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