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叫防卫过当

2026年09月28日 18:54
有2个网友回答
网友(1):

防卫过当,是指防卫行为超出了正当防卫的必要限度,导致了不必要的伤害或死亡。正当防卫是法律赋予公民在受到不法侵害时进行自我保护的权利,但在实际操作中,如果防卫行为过于激烈或过于残忍,可能会被认定为防卫过当。
防卫过当的判断标准通常需要考虑以下因素:
1. 不法侵害的程度:不法侵害的性质、程度和可能造成的损害是判断防卫行为是否过当的重要因素。
2. 防卫行为的必要性:防卫行为是否是保护自己或他人免受不法侵害的必要手段,是否有其他更加和平、有效的方式可以避免侵害。
3. 防卫行为的后果:防卫行为造成的损害是否超过了防卫的必要程度,是否造成了不必要的伤害或死亡。
如果被认定为防卫过当,可能会面临法律责任,包括刑事责任和民事责任。在刑事责任方面,可能会被认定为故意伤害、故意杀人等犯罪行为,需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在民事责任方面,可能需要承担赔偿责任,赔偿受害人的经济损失和精神损害。

网友(2):

1,正当防卫的暴力程度的界限应当是没有明显超过必要限度,而且没有造成重大损害。必要限度我认为是只要是使加害人丧失继续侵犯被害人的能力,只要不明显超过这个限度,而且造成了重大损害,就没关系。这个丧失能力的程度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很难说清楚。
2,正当防卫时间界限是犯罪正在进行时,也就是你的合法权益受到紧迫的、现实的危害。简单来说,你感觉他要来侵犯你,但是他尚未着手行动,那你是不能防卫的【防卫了就是事先防卫】;如果他被制服【好心人多啊!】、丧失侵害能力【比如犯病了】、主动终止侵害【良心发现了!】或者逃离现场且不会继续造成更严重的伤害了,你也是不能防卫的【所谓的事后防卫】。
3,大概给一个必要限度吧:
3.1 严重的强奸、杀人、抢劫、绑架、严重的故意伤害【拿着大片刀使劲砍那种】等严重危害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基本上你可以上去把他弄死而不用负刑事责任。注意,加害人一定要是暴力型的!!以上罪名不一定是暴力犯罪,比如迷奸【记得带套】、用胁迫的方式抢劫或者诱导自杀等。
3.2 抢夺、盗窃等财产性犯罪,断胳膊断腿是没问题的。但是要注意,一旦制服了对方【绑住小偷、小偷下跪求饶等】,千万不要继续打了!!抢包的、拎包的、摸包的都是人,他们不是打死不管的。
3.3 聚众斗殴、寻衅滋事、非法拘禁等罪名比较少见,估计碰见了想上去防卫你也没这个能力,所以,放弃吧少年。
3.4针对故意伤害说两句。故意伤害很广,从轻伤到死亡都可能是故意伤害。防卫的限度大概可以这么理解:
对方拿枪-----你跑
对方拿刀-----你拿枪
对方拿板砖【包括钢管、甩棍、板凳腿】-----你拿刀
对方拳打脚踢------你拿板砖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