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应聘一个工作,需要我签约两年,没满两年离职需要支付违约金。

然后他要我签约两年,没满两年离职就要支付违约金?什么样的企业会有这种操作?从企业角度上这样把员工捆绑住,但是从员工角度上来说,这样留人的方式觉得太硬气了,为什么不靠企业好的氛围留人?捆绑会不会被压榨?
2026年09月25日 02:29
有5个网友回答
网友(1):

题主您好,不清楚您应聘的是什么岗位 但是从您的提问大概知道你的社会阅历应该不深,且应聘的应该不是政府单位或者保密性较强的科技企业。
如果是普通的民营企业您主管认为没有需要保密工作的 对方还要求您一次性签署两年的合同 并且要求不满两年支付违约金,这种公司建议你不用考虑,往往都是一些灰色产业或者工作内容对身体有伤害,熬夜加班多的企业。
如果是科技类企业或者政府部门、医疗行业等,一次性签约多年是很正常的,因为有保密性和人才培养成本等。

网友(2):

不清楚你的合同具体内容,不好做评判。
如果说里面提到企业会为员工安排培训(外派型)或能力提升类项目,涉及培训费用类等,正常的情况下,企业会说明需要做满多少时间,否则这些费用是需要你承担或赔偿,毕竟企业付出蛮多费用成本。
另,不清楚你这是什么岗位、行业。
但通常来讲,工厂里的合同,其实也就是个标准范本,他们这样写也是“以防万一”有核心岗位员工突发离职,造成重大损失;实际上几乎没有哪个企业会针对普通员工这么做,第一个对企业名誉不利,第二企业也不想卷入劳资纠纷。(不排除极少数垃圾企业、诈骗企业)对于打工者来讲,转正后,提前1个月交辞职报告,就基本没问题了。
我曾经也有过这样的合同,后来,提前1个月交辞职报告,领导批了,就完事了。

网友(3):

如果这样最好还是不要签了把,一般签合同是可以的,但是签完了如果离职还是可以的申请离职的,不会涉及违约的金的,涉及到违约金这个不好说的,如果公司辞退你是不是要有违约金,公司设法让你辞职这个又怎么说呢,所有还是不要签了,找下一个把

网友(4):

这个违约金明显违背劳动法,你有权利不签这个,但是你现在签了,如果离离职的时候需要你支付这个违约金的话,你可以向劳动部门进行投诉。

网友(5):

公司与劳动者签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但约定劳动者提前辞职时,要支付违约金。那么要查看违约金是否在劳动合同法约定条款内,不然,反映到就业局解决,要求公司按规定签订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