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籍《节妇吟》 一个男子,热烈地恋爱着一个已婚的女人,赠送了她两颗表示爱情的“明珠”。汉乐府诗云:“何以结相思,双珠玳瑁簪。”可见因情而赠物以示爱的习惯古已有之。这个女人对这个男子也有爱情,但她不能离弃她的丈夫。对这个矛盾,她就作出了这样的处理。把明珠收下,“系在红罗襦”,是表示接受了他的爱情。终于又把明珠还给他,是表示自己既已结婚,就不应当背弃丈夫,改适他人。但是这个男子终究已经让她动心和恋恋不舍,于是“还君明珠双泪垂”,并在心中怨叹“恨不相逢未嫁时”。 忍住哀伤的情绪,将你送我的明珠奉还,不舍的泪水却随之落下。其实心中不是没有着憾恨的,早与丈夫相遇相惜,有了深厚的情感,不得不辜负你的一片真心,你也是我倾慕的人哪,假若我们的相逢在我还未婚嫁时,那必是完全不同的景况了。 。。
流着眼泪把你送给我的夜明珠还给你,只是怨恨为什么不让我在结婚前预见你。
意思是说,我是很喜欢你的,但是我已经结婚,嫁给别人了,所以我只能拒绝你的好意。如果我在还没有结婚的时候就遇到你,我肯定会嫁给你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