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订婚在法律上是没任何效力的
然后,如果订婚之后又取消婚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当事人请求返还依照习俗给付的彩礼,所以男方赠与女方的东西必须返还
至于花的钱,如果是一起使用的,即不是为了订立婚约而赠送的东西,一般不予返还,因为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45条的规定处理,视该赠送财物的行为为无偿赠与
订婚只是一种习俗,并不是法律契约,如果一方反悔,是不会承担什么法律责任的.但对于订婚时一方所支付的彩礼,法律有明确的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第十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因此,按照你所讲的,你们只是订婚并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因此,如果是彩礼,可以要求返还.
但日常的一些开销,是双方在交往过程中的一种自愿行为,因此,索要的可能性就不大了.
支持,详细准确,条例也列出来了。稀饭。
订婚只是一种习俗,并不是法律契约,如果一方反悔,是不会承担什么法律责任的.但对于订婚时一方所支付的彩礼,法律有明确的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第十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因此,按照你所讲的,你们只是订婚并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因此,如果是彩礼,可以要求返还.
但日常的一些开销,是双方在交往过程中的一种自愿行为,因此,索要的可能性就不大了.
回答者: 永世回眸 - 首席运营官 十二级 2-9 10:46
夏家笨笨熊 你怎么能这样说呢!
我也碰到过这样的问题。我们已经订过婚了。
后来因为工作上的原因,我到了外地工作,大概半年的时候,她就给我打电话说要和我解除婚约。
原因是她又找了一个。很简单。我在外地农村受苦的时候,她在城市里和别人天天出去玩。我知道。人都是不甘寂寞的。我在外地没办法天天陪她,所以,我原谅了她。她也把当时订婚的时候我们家给的1W块钱还给我了。只是谈朋友的时候,钱没了。
想想真的很伤心,六年了,还是我的初恋,就这样跟人跑了。
可以索要回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