搞对象女方家长不同意,最后报警,女方未成年男方成年,女方不愿回家,跟我在一起,

双方谈恋爱,女方家里不同意,最后女方家长知道了,把孩子带走,说不让联系,最后女方离家出走,让我去找她,跟我说不想回家,最后带她吃饭,他家人问我我没说实话,找了个住处,亲密一下,没发生关系,最后我把女方送回家。这样算不算拐带人口,或者是包庇罪。
2026年09月25日 08:06
有2个网友回答
网友(1):

亏你还说的出口 。你们彼此出于个人意愿愿意交往 父母没有权利干预你们 。彼此喜欢就好好处吧 用你的表现来征得女孩儿父母的同意 而不是对方父母不同意你也就默不作声两人偷偷的交往 睡了人家 ,男人得有个男人样负责任吧 。你记住,男人永远都是顶天立地的 不是你这么偷偷摸摸 只会让人瞧不起 !

网友(2):

如果是双方自愿的话,,假设孩子生下来,那么男方有抚养的义务,假设都不同意生下来,那么可以要求男方给予一定补偿,因男方未成年,可要求男方父母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