婆婆想住小姑子家,让儿子付赡养费这对吗

婆婆刚到60岁,身体很结实公公死过了,婆婆有两个闺女一个儿子,都已成家,近6年婆婆媳一直把所有劳动所得都给大闺女,还帮着带孩子,现在想去大闺女家长住,每年让儿子拿几千块钱这付合法律规定吗?
2026年09月24日 14:34
有2个网友回答
网友(1):

这应该谈不上法律,谈到法律就应该是婆婆告儿子了。如果谈抚养费应该三个子女商量一下协商好,均摊或抚养老人的子女少拿,另两个子女多拿点。如果老人就让儿子掏钱的话,那你也得掏啊,可以少掏点,给老人买点东西都可以的。望采纳。如果老人没有一碗水端平,那儿子也可以少尽些孝。

网友(2):

儿子也好,女儿也好,都同样有赡养老人的义务,老人喜欢在哪家是老人自己的选择,做子女的应该尊重老人的意愿,不能在老人身边照顾老人的,每年从经济上给予一定的补偿也是应该的,有钱出钱,有力出力,大家一个共同的目标,就是让老人的晚年过的快乐才是。至于老人的劳动所得想给谁,想帮谁,那都是老人根据实际情况做出的决定,也要尊重才是。一家人,千万不要为了钱而伤了感情,血,永远浓于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