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你只是做兼职,没有签合同,没签合同就意味着,这是无法去法院起诉的。
但是,请问,你是否有在你目前做兼职的地方的工作证据。能证明你在这里工作过的人证,你平时使用的公司里的东西、部分文件,留有你笔迹的文书、手机里的和公司联系过的电话号码等等。
证据越多越好。
只要证据足够多,你就不用太担心了。
因为,只要你对这家公司付出过劳动力,这就是事实依据,那些本属于你的钱,是你的劳动所得。
所以,你可以去“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我记得手续费很便宜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六条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与争议事项有关的证据属于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用人单位应当提供;用人单位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
第七条 发生劳动争议的劳动者一方在十人以上,并有共同请求的,可以推举代表参加调解、仲裁或者诉讼活动。
第二十八条 申请人申请仲裁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并按照被申请人人数提交副本。
仲裁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劳动者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
(二)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理由;
(三)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书写仲裁申请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第二十九条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受理,并通知申请人;认为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或者逾期未作出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三十条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后,应当在五日内将仲裁申请书副本送达被申请人。
被申请人收到仲裁申请书副本后,应当在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答辩书。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答辩书后,应当在五日内将答辩书副本送达申请人。被申请人未提交答辩书的,不影响仲裁程序的进行。
第三节 开庭和裁决
第三十一条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实行仲裁庭制。仲裁庭由三名仲裁员组成,设首席仲裁员。简单劳动争议案件可以由一名仲裁员独任仲裁。
第三十二条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应当在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将仲裁庭的组成情况书面通知当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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遇到这种事,你千万不要怕,我之前也有做过兼职,那家公司想克扣我的工资,我知道后立马打110报警,警察给了我一个法院的电话,我又去问法院,才知道要找仲裁委员会。然后我就把刚开始做兼职时就小心保管下来的书面证据复制了好几份。还算他们识相!最后还多给了200元。哼!!!
无论是网上,电视上还是报纸上,那些黑中介的手法你应该早有耳闻。非要哭着喊着去给那帮人交钱?
交押金应该找他要收据,要有财务印章
流氓会武术,谁能挡得住?
起诉他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