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制度可以规定当年年假没休自动取消合法吗?

2026年09月28日 06:44
有5个网友回答
网友(1):

《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规定:“用人单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但是职工因本人原因且书面提出不休年休假的,用人单位可以只支付其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即只有在劳动者以积极的明示的方式表示其不休年休假的情况下才能判定劳动者做出了放弃年休假权利的意思表示。

而“年休假逾期申请视作自动作废”的规定,实质是将劳动者消极的默示的行为作为其放弃年休假权利的意思表示,显然与相关的规定不符。

那么,年假当年没休完,可“跨年”休吗

在用人单位未提供其他证据证明员工做出了放弃年休假的意思表示的情况下,用人单位应安排年休假或支付应休未休年休假工资。

根据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年假一般不跨年度安排,但因单位生产、工作特点确有必要跨年度安排的,可以跨1个年度安排,但必须征得职工本人同意。应休未休1天,单位应按本人应休年假当年日工资的300%支付工资,其中包含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

网友(2):

公司制度不可以规定当年年假没休自动取消不合法。年假是公历假员公有权享受,不能无原则剥夺。更不能写在制度里,如果发生实际情况可以灵活更改是因许的,如果员工年加班,要发给三倍工资。

网友(3):

不可以。这样的规定与国家政策法规相抵触,即使有制度也是无效的。年假当年休不完,可以双方协商跨一个年度继续休假。

网友(4):

您好。公司制度规定当年年休假没休自动取消,要看您公司的制度是否经过民主程序以及公示程序。
一般而言,当年年休假没有休可以折抵现金,按天数乘以日平均工资的二倍,作为被休年休假的补偿。

网友(5):

不合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