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该凭几级伤残?

我母亲发生交通事故,住院诊断:脑挫裂伤,脑肿胀,左颞部硬膜外血肿,颅骨骨折,颅底骨折,L1上关节突骨折,多处软组织损伤,消化道出血,失血性休克,吸入性肺炎等,住院两个月出院时神志清,精神症状轻,语言简单对答,左侧面瘫,左耳听力差,右侧肢体肌力Ⅳ级。已出院一年,现在仍然是左侧面瘫,左耳听力差,左眼视力低,右侧肢体不灵活,经常头疼 头晕,不能长时间坐力腰椎疼,说话不清晰,情绪不稳定。我想咨询一下,象这种情况可以凭几级?
2026年09月26日 02:56
有2个网友回答
网友(1):

具体等级要以专业鉴定机构的鉴定结果为准。

网友(2):

你好,就你描述的问题,律师答复如下:
首先,申请工伤鉴定,确认伤残等级后是确认赔偿的基础。参照《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八条。
第二,主要理赔范围包括享受工伤医疗待遇,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住院伙食补助费,辅助器具,医疗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生活护理费等。
第三,参照《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三十四条,第三十五条,第三十六条,三十七条,第三十八条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具体规定进行赔偿。
第四,如果协商不成,带好相关资料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直接到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仲裁委提出劳动仲裁。
祝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