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高悬赏】经济法题。。。求高人指点
2001年初,甲地的某设备经营租赁公司(A)代理乙地的某机械厂(B)销售给丙地的某建筑公司(C)建筑机械若干台/套,其销售合同中约定:B于同年5月底前将该批机械发运到C处;C应于货到后10日内验收,并于6月20日前将货款一次性汇至B的指定银行账户;本合同事项若在履行中发生争议,应提交仲裁机构解决;等等。该批货物如期运达后,C在验收时发现其中的大部分机械与合同约定的型号不符,因而拒绝支付货款。7月10日,B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法院追究C的违约责任。C按法院通知出庭应诉,并委托律师D代为诉讼。D在出席首次开庭时,以B所供货物不合约定为由对B提起诉讼,同时要求法院追加A参加本案诉讼。 试分析: (1)该案中的A、B、C、D各有何诉讼地位(身份)? (2)对于该案,法院有无管辖权?为什么? (3)该案若由法院管辖,则案件的管辖权应属于何地法院? (4)该案若由法院管辖,则对“B诉C”和“D代理C诉B”的行为各应如何定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