捕兔机一种电子捕兽器,主要用于牧场、菜园、果园、庄稼地、粮库等场所的保卫防护.防止牲畜、野兽的吞食、侵害。可以捕杀狗、兔子、山羊、山鸡、黄鼠狼、草原鼠,猫等。
1)捕兔机250左右的有;电脑控制智能型,价值230人民币左右,采用拉线型的捕捉方式,防护范围可达到3000米。
2)经典机型,采用4个电磁高压包,能有效保护安全,可实现反接保护,过流保护,欠压保护等。价格只有218元左右。
这个机械只需要153元左右,可以多种地方使用,不受地区限制,在家庭,菜地,养殖场等都可使用。
注意事项:
1、因电压太高,严禁用电笔去测高压,严禁在机器的高压输出端直接短路放电,应距机器15米以外放电,以免损坏机芯。
2、清理猎物时,必须切断电源,用带绝缘柄的长罗刀把网线高压对地短路放电。以防触电。
3、只可在菜园、菜地、庄稼地使用,严禁捕杀野生保护动物,否则后果自负。
4、布线区必须有专人看守。严禁畜禽等闯入布线区,防止造成不应有的损失。
5,有畜禽地区应专人看守,严禁畜禽等闯入布线区,防止造成不应有的损失。
千万不要猎捕野兔,这个可以判刑。
法律依据如下:
刑法
第三百四十一条
违反狩猎法规,在禁猎区、禁猎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进行狩猎,破坏野生动物资源,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相关案例
男子捡大柴时发现有野兔踪迹,于是回家自制野兔套再返回捕兔,可是兔子没捕到,他自己却因非法狩猎罪被判缓刑二个月。
1953年出生的张某某家住新宾满族自治县苇子峪镇于家村。2020年1月5日,张某某到山上捡大柴过程中,在苇子峪镇于家村滴水砬子屯放牛沟发现有野兔踪迹,当即返回家中,用细铁丝自制成3个野兔套后又返回放牛沟,将3个野兔套放置于野兔踪迹上,尚未猎捕到野兔。
案发后,张某某被森林公安干警口头传唤到案。
法院认为,张某某违反狩猎法规,在禁猎期及禁猎区使用禁用的工具进行狩猎,破坏野生动物资源,情节严重,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其行为已构成非法狩猎罪,公诉机关指控罪名成立,予以支持。张某某被传唤到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系坦白,故对公诉机关认定其具有坦白情节的公诉意见予以采信,依法可对其从轻处罚。张某某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承认指控的犯罪事实,愿意接受处罚,可以依法从宽处罚。张某某有悔罪表现,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的社区无重大不良影响,依法可对其从轻处罚并宣告缓刑。
日前,新宾满族自治县人民法院一审宣判,张某某犯非法狩猎罪,判处拘役一个月,缓刑二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