蟾蜍是国家几级保护动物?

2026年09月27日 1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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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1):

蟾蜍是国家三级保护动物。蟾蜍是无尾目蟾蜍科动物的总称,属蟾蜍科的两栖动物。最常见的蟾蜍是大蟾蜍,俗称癞蛤蟆。皮肤粗糙,背面长满了大大小小的疙瘩。

蟾蜍在全国各地均有分布。从春末至秋末,白天多潜伏在草丛和农作物间,或在住宅四周及旱地的石块下、土洞中,黄昏时常在路旁、草地上爬行觅食。多行动缓慢笨拙,不善游泳,多数时间作匍匐爬行,但在有危险的时候也会小步短距离小跳。

蟾蜍的生活习性。

蟾蜍喜隐蔽于泥穴、潮湿石下、草丛内、水沟边。皮肤易失水分,故白天多潜伏隐蔽,夜晚及黄昏出来活动。成年蟾蜍多集群在水底泥沙内或陆地潮湿土壤下越冬。停止进食,以体内贮布在肝糖来维持最低的新陈代谢,到翌年气温回升到10~20℃时,才结束冬眠。夜间捕食、活动,以甲虫,蛾类,蜗牛,蝇蛆等为食。

网友(2):

蟾蜍属于国家三有保护动物,猎捕的话可以判刑。
法律依据如下:
刑法
第三百四十一条
违反狩猎法规,在禁猎区、禁猎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进行狩猎,破坏野生动物资源,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相关案例
中华蟾蜍(四川俗称“癞疙宝”),是害虫的克星、大自然的保护者,可以在农村房前屋后、田边地头和城市的小区公园、绿化带中经常看见它的身影。可能很多人小时候都逮过“癞疙宝”来玩耍,却不知道它现在是国家“三有”保护动物之一,捉它可就犯法了。

近日,南溪区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非法狩猎野生中华蟾蜍案,依法给予被告人周某某、郑某某刑事处罚。

公诉机关指控,周某某、郑某某二人患有胃病、骨质增生、腰椎间盘突出等疾病,患病后听信民间偏方,食用蟾蜍治疗疾病。2023年12月开始,二人便一同长期非法捕捉野生蟾蜍食用。2024年5月16日凌晨,正当二人在长江边用夜间照明的方式进行非法狩猎时被现场挡获,现场查获手提编织袋两个、疑似野生蟾蜍21 只。经区农业农村局认定,涉案物21只活体蟾蜍均为“中华蟾蜍”,属国家保护的有益的、有重要生态价值、有科研价值“三有”类陆生野生动物,且2021年12月20日起南溪区行政区域范围均属禁猎区,全年均为禁猎期。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周某某、郑某某违反狩猎法规,在禁猎区、禁猎期、使用禁用的工具进行狩猎,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非法狩猎罪,依法应负刑事责任。根据二人的犯罪情节及悔罪表现,法院依法判决周某某、郑某某犯非法狩猎罪,判处拘役2个月,缓刑3个月,没收在案的供犯罪使用的工具矿灯二个、编织袋二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