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体应当咨询原籍公安机关,如符合“具有合法固定住所、稳定职业或生活来源”条件的,可申请办理子女投靠父母迁移户口。
办理各类户口程序、所需手续
(四)配偶、子女与父母相互投靠户口
常住户口居民,具备 “具有合法固定住所、稳定职业或生活来源”条件的,持以下证件证明材料,到申请人常住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请办理户口迁入手续,派出所受理材料后,报分、县(市)局审批:
1、配偶相互投靠及子女随迁和子女投靠父母
⑴合法固定住所证件;⑵稳定职业或生活来源证件证明;⑶结婚证、居民身份证;⑷户籍证明;⑸申请人单位或村(居)委会证明;(6)《申请户口迁入落户表》。
2、父母投靠子女
⑴合法固定住所证件;⑵稳定职业或生活来源证件证明;⑶居民身份证;⑷户籍证明;⑸申请人单位或村(居)委会证明;⑹《申请户口迁入落户表》。
参考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厅,http://www.sjz.gov.cn/col/1383107481078/2009/02/20/1383118853982.html
找你想落户的石家庄属地派出所先咨询好,他们同意接收,就可以办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