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被诬告了~现在该怎么办?

事情是这样的~09年10月17日那天,我和几个老同学在广场跳舞,然后和一个女人发生了口角,那女人的丈夫就要过来打我,我被同学拉走了~后来好像是些小混混看不惯那个男人,就打了他,他报了110,派出所来了~判定是我的错,可我当时并不在常,那些小混混我也不认识,当时我一直坚持每打他。事情过了近一年了~我突然收到法院的传票,他就拿着派出所出具的证明告了我,说我打他,要赔他这样那样的费用,于是我去了公安局问情况,公安听了以后,出具了一个证明,大致是这样的:由于派出所当时疏于取证,只听信了他的证词,而没有找我采证,存在失误,在我提出不服后,没有移交上级处理,不符合司法程序,所以原派出所出具的证明暂缓执行。我不知道这个证明对我有没有利,我现在还没在上面签字。他找了2个证人说看见我打他了,一个是他老婆,一个是他老婆的朋友,都是做伪证的。求各位法律达人帮我看看,我该怎么办?需要找些什么证据,还有就是派出所那个证明我需要签字么?我的胜率是多少?能证明我没打他的人很多,可是要找打他的人很难,因为我根本没看见是谁打的他~还有我能不能反告他和派出所??
2026年09月18日 13:44
有4个网友回答
网友(1):

找到当时拉你的那几个朋友,让他们做你不在场的证明,公安局的那个证明现在不要签字、你要和他们说园派出所出具的证明为什么是暂缓执行?既然不符合司法程序,为什么不予以撤销?他们只有他老婆和他老婆的朋友看见你打了,如果你坚持自己美打的事实,(还有拉你的朋友的支持)他们是不能把你怎么样的。

网友(2):

1。他找的证人无效。因为证人不能是案件中的利害关系人。他老婆和他老婆的朋友的证言,即使被采用了,证据效力也不大。
2。你的任务就是:证明自己与那些打人者不是一伙的就行了。与打人者对质,就明白了。
3。这个证明可以签字,表明取证过程中有问题,因此不能认定你有罪。
4。这事都过了1年了,而且对方证据都不全,你没什么担心的。99%的胜率。

网友(3):

你可以找你的朋友或者认识人也做证。证明你没打,拿出你不在场的证明,以其人之道还其人之身,他怎么做,你也跟他学就行了,希望对你有帮助..

网友(4):

建议你请个律师积极答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