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应因“怕出事”就取消郊游
关于有没有必要组织郊游、郊游的重要意义在哪里、应该组织哪种形式的郊游等问题,记者采访了天津市教育科学研究院教育法制研究所副研究员方芳,针对郊游她给出了一些专家性的建议。
郊游不仅仅是单纯的出游玩耍,更是学校对学生的一种重要教育形式,通过这种形式让孩子走出课堂、亲近大自然,在孩子身心愉悦的情况下将课堂所学知识与大自然联系起来;而参观博物馆等活动,对孩子成长确有许多益处,但只能称作社会实践,根本不能替代郊游。另一方面,集体出游有助于锻炼孩子的独立能力和社交能力,培养孩子之间的友好互助行为,增强集体意识和团队精神。学校组织郊游是很有必要的,是家庭出游不能代替的,学校组织的郊游使孩子脱离了父母的呵护,能够培养孩子的独立能力。尽管近期有地方发生了春游事故,但事故的发生应当提醒我们提高警惕,加强安全工作,而不是一刀切地取消郊游。
一是建立事前预防机制。
首先,需要学校在出游前制定详细的活动方案和应急预案,成立专门的安全管理小组,明确负责领导、具体带队老师等,共同保障出游安全。
其次,在出游前要对学生和教师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教育,包括交通安全的教育、卫生安全教育等等。
再次,安排的管理人员要具有一定专业知识或救助经验,明确分工和责任。
最后,要采取一切安全措施防范事故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