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根据法律规定,职工休探亲假的,已婚职工探望配偶、未婚职工探望父母的,往返路费由用人单位承担;已婚职工探望父母的,往返路费超过本人工资30%的部分由用人单位负担。
法律依据: 《国务院关于职工探亲待遇的规定》第六条 职工探望配偶和未婚职工探望父母的往返路费,由所在单位负担。已婚职工探望父母的往返路费,在本人月标准工资百分之三十以内的,由本人自理,超过部分由所在单位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