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时指执掌医务的官员,现指是指经国家卫生部门审查合格的高级医物卫生人员,分执业医师和执业助理医师。
高级医务卫生人员。受过高等医学教育或具有同等能力、经国家卫生部门审查合格的负主要医疗责任的医务人员。《周礼·天官·医师》:“医师,掌医之政令。《敦煌变文集·欢喜国王缘》:“便唤医师寻妙药,即求方术拟案(安)魂。”《元典章·礼部五·医学》:“各处有司广设学校,为医师者,命一通晓经书良医主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