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证》不需要村里盖章。
《离婚证》是法律认可的离婚证明书,由国家民政部门统一印制,由地方民政婚姻登记机关认定离婚后,签发给离婚当事人,具有法律效力。无需村集体组织盖章。
【离婚登记机关的相关规定】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规定: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离婚证》发证机关的相关规定】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三条规定: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离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对当事人确属自愿离婚,并已对子女抚养、财产、债务等问题达成一致处理意见的,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如果是双方持结婚证协议离婚,不需要村里盖章。带着结婚证直接到结婚登记处就可以办理。
您好,离婚证是民政局盖章,村里不需要盖章
民政局盖章有效,不需要村委会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