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婚生子,没准生证,女方和孩子是广西户口,把她们户口转到深圳,在广西计生办开证明后到深圳会被罚款吗?

男深圳户口,女广西玉林户口,都是硕士,毕业半年生孩子(双胞胎第一胎晚婚),女方本科毕业未领报到证,毕业一年才把户口落好,导致领结婚证的时间延后(先生孩子后领证),现在孩子2岁,今年可能要读幼儿园了,想把她们户口都转到深圳来,孩子户口已经随妈的户口上到广西了,上户的时候也没被罚钱。但听说转到深圳来,要被罚款。女方本就是硕士,自己可以积分入户,孩子姑妈在深圳有房有户口本,是不是可以把所有人的户口都转到姑姑的户口本上?女方和孩子上深户是不是还需要提供双胞胎从小的照片,节育证明?是不是还要提供玉林那边的计生证明,可以补办准生证吗?我是第一胎,而且是老婆读书时户口迁移导致我们毕业时,她的户口没办下来导致结婚证领不了啊。我们在广西领的结婚证而且是晚婚。
2026年09月24日 15: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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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1):

准生证肯定是不会给你补办的。

百度《深圳经济特区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第二十五条第三项规定:
未依法办理结婚登记而生育第一胎且自生育之日起六十日内未补办结婚登记手续的,主管部门应当征收社会抚养费。
第五十条第二项规定:

有第二十五条第三项情形的,对男女双方分别按计征基数征收社会抚养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