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生在街道办事处存档案需要什么手续

毕业生在街道办事处存档案需要什么手续,能先详细说下么...
2026年09月18日 22:58
有5个网友回答
网友(1):

办理流程:

1、由具备档案保管权限的单位或人力社保部门开具调档函。

2、毕业生持调档函至原档案所在的档案保管机构调取档案。

需要材料:

1、调档函:由省部属、市直单位,各县(市)区人力社保局接收的毕业生档案,由单位(有上级主管部门的需由主管部门)出具调档函1份。

2、由毕业生就业地或生源地毕业生服务机构接收的毕业生档案,由人力社保局出具调档函1份。

3、委托“市人才服务中心”保管档案的单位接收的毕业生档案,由“市人才服务中心代理部”出具学生档案转递单接收毕业生档案1份。

高校毕业生应将档案存放于用人单位的上级主管部门或户籍所在地的区县(市)人力社保局毕业生服务机构,具体该存放在哪里更合适,简单地概括成一句话,即“有单位跟单位,没单位跟户口”。

毕业前已签订就业协议书的毕业生,如就业协议书上“用人单位上级主管部门”由宁波市人才服务中心盖章的,档案应存放至宁波市人才服务中心;“用人单位上级主管部门”由各区县(市)人力社保局毕业生服务机构盖章的,档案就存放到各区县(市)人力社保局毕业生服务机构。

此外,“用人单位上级主管部门”由相关主管单位盖章以及部属、省属、市属国有企事业单位盖章的,档案应存放至该主管部门的组织人事处。毕业时仍未签订就业协议书的毕业生,应将档案存放于户籍所在地的区县(市)人力社保局毕业生服务机构。

扩展资料:

办公地点:宁波市社会保障服务大厅(宁波市海曙区月湖街道解放南路257号)一楼大厅11号窗口。

办理时间:工作日9:00-17:00 。

咨询电话:0574-83867106。

监督投诉电话:0574-12345

法定依据:《关于做好2012年大中专毕业生接收报到工作的通知》(甬人社发〔2012〕220号)第一条。

参考资料来源:浙江政务服务网-毕业生档案接收和转发

网友(2):

需要当地户口,只要当地户口的大学生毕业以后没有找到工作单位户口迁回原籍的,档案可以转移到户口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托管

网友(3):

不要托管到街道办,否则你就失去干部身份了。

网友(4):

  档案是不能转回街道的,因为街道办事处和社区都没有接收和保存档案的资质。正确的做法是转回到人才服务中心或有资质的单位。
  档案转接流程:
  1、如果是从学校移出,一般学校会出具报到证,然后将档案寄发到生源所在地的人事代理机构,本人落实就业单位后,持报到证到人事部门报到,在拿经人事部门签章的报到证到人事代理机构办理档案移转。
  2、从现有就业单位移出的,一般凭离职证明材料到人事代理机构办理档案移转,有现有单位委托转成个人委托人事代理机构档案保管,待落实就业单位后,由单位人事部门到人事代理机构(一般是凭调档函)办理档案移转工作。

网友(5):

街道存档案分两块,一是本街道办事处的干部,这些由街道办事处的组织人事部门负责;二是劳动保障服务中心,存在这里的都是没上过大学的下岗失业人员的档案。所以大学毕业生档案是不会存在街道,除非你进入街道办事处工作。大学毕业就算“人才”了,如果毕业后暂时没有找到合适工作,档案应该存在人才中心。至于二楼说的“失去干部身份”则是从前的说法了,现在不成立了。现在已经无所谓什么身份不身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