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能否起诉他?

同一个案件,对方于2010年9月份起诉了我,我于2010年10月8日收到法院的传票,定于2010年11月份开庭,他说他有理,我说我有理。如果我现在在没有开庭之前我起诉他,是否可以?非常感谢蔡律师的回答,我还想问一句,像反诉8.5万元大概需要交多少诉讼费?河南漯河的
2026年09月28日 09:03
有4个网友回答
网友(1):

可以提起反诉,但应满足下列条件
首先,反诉等于是被告在一个已经立案的案件中起诉,所以应该满足起诉的条件,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八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其次,反诉还需满足以下条件
(1)反诉只能是本诉被告向本诉原告提起,而不能对原告以外其他人。
(2)反诉只能向受理本诉的法院提起。
(3)反诉与本诉必须是适用同种诉讼程序。
(4)反诉不能是其他法院专属管辖。
(5)反诉与本诉的诉讼请求必须在事实或法律上有牵连。
(6)提起的期限。《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法释(2001)33号)第三十四条第三款“当事人增加、变更诉讼请求或者提起反诉的,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出。”

网友(2):

可以,不过要是跟他的起诉是不同的事由,不然法院就不会受理。
你也可以在应诉的时候提出反诉,提出自己的要求。

网友(3):

如果是一个事实和法律关系,建议你提起反诉或提出你的理由作为抗辩理由就可以。

网友(4):

可以提起反诉.
被告提起反诉的,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起。如果没有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起反诉,被告还可以通过另行起诉的方式维护自己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