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高手支招

A国内旅行社组织40余人的豪华团前往桂林旅游,该团次日上午安排参观象鼻山时规定10点30分集合,由于部分游客拖延时间导致中午12点才集合完毕。回到入住饭店餐厅就餐时已是中午1点多,餐厅因该团未准时就餐以为该团另有安排,于是未准备午餐,引起大部分游客不满。第三天组织该团乘船前往漓江游览,由于乘船客人较多,发生拥挤,导致2名客人落入水中,游览过程中意见颇大。上岸后,部分游客要求取消整个后半程安排,导游在征得大多数游客意见后继续旅游行程。部分游客因而擅自脱团,提前返回途中发生车祸,其中三名游客有不同程度受伤。整个团队回到出发地后,双方就部分责任发生纠纷。1、该事件中的各项责任应如何划分?2、接受投诉的行政管理部门应采取哪些步骤处理?3、A旅行社可采取哪些办法挽回损失?
2026年09月25日 16: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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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1):

旅行社对于擅自离轩的游客发生的交通事故没有责任;交通事故中的责任以交警认定为准。行政管理部门一般不接受此类投诉,接受了也只是建议双方调解,自行解决。
A旅行社要挽回的只有名誉损失,具体怎么做不多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