爷爷跟奶奶离婚后取遗产分割问题

爷爷在爸爸跟姑姑未成年时于奶奶离婚(1953年),爸爸姑姑由奶奶扶养在农村生活,爷爷后娶二奶奶并生育三个姑姑,爷爷于2012年去世(未通知我们),二奶奶2014年去世,奶奶2015年去世,最近那边姑姑联系爸爸姑姑爷爷去世时留下一套单位的集资建房(2002年取得的),现在单位要办房产证需要爸爸跟姑姑协助办理,这样就产生了遗产分割的问题,麻烦给分析一下,就这样的情况这套房子爸爸姑姑跟那边的三个姑姑怎么分割,爸爸跟姑姑分别能拿到房产的几分之几?非常感谢大家的耐心解答!来自这么多好朋友的解答分了两个不同的观点:1.爸爸跟这边的姑姑继承房产的1⼀12,没权继承那边二奶奶的那一份。2.爸爸跟这边姑姑跟那边三位姑姑有平等的继承权。针对这两个观点,我有下面的疑问:那边二奶奶的遗产我爸爸跟这边的姑姑有没有继承权?有的话怎么来确认有没有扶养关系?爷爷跟二奶奶在爸爸和姑姑未成年的时候是给过抚养费,爸爸小学阶段跟爷爷二奶奶有过短暂的生活(应该不超过半年),当时想过去上学(他们在省城生活),后来因为种种原因没能在那待住就回老家农村跟亲奶奶一起生活了。像这种能不能构成扶养关系?麻烦各位老师分析一下,谢谢!
2026年09月19日 01:25
有5个网友回答
网友(1):

你爷爷没有遗嘱的话,这套房子如果在你奶奶和爷爷没离婚前已存在,那你奶奶得二份之一,你父亲和姑姑们奶奶的二份之一可以平分,还有你爷爷和二奶奶二份之一里还有4份之一也可以和二奶奶的子女平分,你咨询一下律师,律师会祥细说你听的,这样你就懂得了你爷爷没有遗嘱的话,这套房子如果在你奶奶和爷爷没离婚前已存在,那你奶奶得二份之一,你父亲和姑姑们奶奶的二份之一可以平分,还有你爷爷和二奶奶二份之一里还有4份之一也可以和二奶奶的子女平分,你咨询一下律师,律师会祥细说你听的,这样你就懂得了你爷爷没有遗嘱的话,这套房子如果在你奶奶和爷爷没离婚前已存在,那你奶奶得二份之一,你父亲和姑姑们奶奶的二份之一可以平分,还有你爷爷和二奶奶二份之一里还有4份之一也可以和二奶奶的子女平分,你咨询一下律师,律师会祥细说你听的,这样你就懂得了你爷爷没有遗嘱的话,这套房子如果在你奶奶和爷爷没离婚前已存在,那你奶奶得二份之一,你父亲和姑姑们奶奶的二份之一可以平分,还有你爷爷和二奶奶二份之一里还有4份之一也可以和二奶奶的子女平分,你咨询一下律师,律师会祥细说你听的,这样你就懂得了

网友(2):

离婚的时候,爷爷奶奶没有就房子进行分割,那就各占一半(爷爷奶奶各1/2),爷爷娶了二奶奶后,爷爷的那部分再分二奶奶一半(爷爷和二奶奶各1/4)。
这里没有提其他人,我就假设不存在其他合法继承人了。而且这里假设不存在生活特别困难以及生前对被继承人照顾明显超过其他人很多的继承人,所有合法继承人均等分配。
爷爷最先死亡,先发生继承,爷爷的继承人有:二奶奶、爸爸、姑姑、那边的三位姑姑,都是第一顺位,均等分配,各得1/24。那现在二奶奶有1/4+1/24=7/24,爸爸、姑姑、那边的三位姑姑都是1/24。
二奶奶第二个死亡,发生继承,二奶奶的继承人有:那边的三位姑姑,都是第一顺位,均等分配,各得7/72。那现在三位姑姑各自持有1/24+7/72=10/72。
奶奶最后死亡,发生继承,奶奶的继承人有:爸爸、姑姑,都是第一顺位,均等分配,各得1/4。那现在爸爸和姑姑分别有1/24+1/4=7/24。
结果就是爸爸、姑姑各有7/24,那边三位姑姑各有10/72。

网友(3):

首先 你爷爷与你奶奶离婚之后去世
你爷爷的遗产与你奶奶就已经没有关系了
(离婚就已经不是配偶关系了 离婚后任何财产跟你奶奶没关系了 说句白话 离婚签完俩人就是陌生人了 谁也不欠谁 财产在离婚时候没有特别约定就已经没关系了)
其次 按照继承法
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 配偶,子女(1),父母(2)
(1)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2)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抚养关系的继父母
你爷爷先去世,你二奶奶是合法配偶 并且后去世
如果你有你爷爷房产是在你二奶奶婚配前购买证明
可以证明是婚前财产 你二奶奶不能分配 如果不能 你二奶奶参与遗产分配
按照没有婚前财产证明并且没有遗嘱:
你爷爷去世 作为配偶 你二奶奶先分得你爷爷全部财产的1/2(夫妻共同财产)
你爷爷其余1/2 你二奶奶 你父亲 你几位姑姑平分
举例:你爷爷有100W存款 并且不能证明是婚前财产(或住房)
你爷爷去世后 你二奶奶先分50W
剩下50W 你二奶奶 你父亲 几位姑姑平分
PS:赡养可以去银行查询流水 有转账记录等等都可以证明有赡养关系
你二奶奶的遗产如果你们能证明有赡养
(银行转账流水等等证明 可以参与你二奶奶的遗产分配 属于第一顺序继承人的赡养关系)

网友(4):

首先房子是爷爷跟奶奶还是夫妻的时候有的,还是爷爷和二奶奶结婚后才有的房子。
如果是之前的,那么房子属于爷爷和奶奶共同所有,他们离婚后一人一半,那么爷爷和二奶奶结婚后,房子的1/2作为共同财产,爷爷去世后,1/2的房屋由二奶奶、爷爷的子女(爸爸姑姑、三个姑姑)、父母(假设已去世)均等继承,即每人1/12。二奶奶去世后,1/12房屋由三个姑姑均分。最后爸爸1/3,姑姑1/3,三个姑姑分别1/9。
如果是爷爷和二奶奶婚姻期间有的房子,那么爷爷去世后,他的继承人继承他的部分,即二奶奶1/12,爸爸1/12,姑姑1/12,三个姑姑分别1/12,二奶奶去世后,三个姑姑继承她的1/2+1/12。最后爸爸1/12,姑姑1/12,三个姑姑分别5/18。

网友(5):

那套房产如果是你爷爷奶奶离婚(1953年)前取得,则首先你爷爷奶奶各一半,你奶奶的的那一半在她去世后由你爸爸和姑姑各继承一半,也就是各四分之一了。你爷爷的那一半,在他的二次婚姻中应该算是婚前财产,但那个时候估计也没有明确,念及你二奶奶也一起生活了那么多年,也作为共同财产分配,则爷爷和二奶奶各四分之一,且爷爷先于二奶奶离世,爷爷的四分之一由二奶奶、你爸和四个姑姑继承,你二奶奶的那四分之一由你那边三个姑姑继承。那套房产如果是你爷爷奶奶离婚(1953年)后取得,则这套房子与你奶奶无关,你爷爷和二奶奶各占一半,你爸爸和姑姑与你二奶奶、那边3位姑姑一起继承你爷爷所得的那一半。至于各是多少,自己去计算四则运算吧,哈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