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帮忙解答一下合同规定的问题!

我们家在菜市有间门市,是属于集所有在分给私人管。我们把它租给一户商家,先定了一年合同到2010年三月到,租金是定了的。可是今年10月,我们周围的门市房租全部统一翻倍涨价了,我家因为合同要到明年三月才到,租户拒绝涨价。可是不涨的话,还有半年才到,我们损失很大,难道定了合同就不能根据市场变化而更改一下租金吗?怎么办呢?谢谢帮忙分析一下!
2026年09月25日 23:12
有2个网友回答
网友(1):

1、已经签订的合同就要履行合同,否则就是违约;
2、如果想改变租金,需要双方协商,如果协商不成,仍然需要履行合同;
3、合同期满,可以变更合同的内容,重新签订合同。

网友(2):

你好,下面我来回答你的问题。
1.请问合同期限为三年,那么试用期订6个月是否违法,因为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规定:“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那么合同期限刚好为三年的,试用期应该套用3个月还是6个月?

答:试用期应该套用6个月的。

2.现在公司决定与我解除劳动合同,请问公司是否应该向我支付1个月赔偿金?

答:不需要,因为这个时候接触劳动合同的话是不需要支付1个月赔偿金的。

3.公司至今没有给我交纳五险,请问是否违法,是否应该向我赔偿?

答:这个是违法的,应该向你赔偿。申请向公司索要赔偿的。

PS 希望能采纳我的答案。祝你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