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制的会计分录为:
借:库存商品
贷:应付账款——暂估款
必须注意的是,未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不能申报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因此,不存在进项税额的暂估抵扣问题,且上述分录中,暂估金额应当按照不含税价格口径暂估。
温馨提示:以上解释仅供参考。
应答时间:2021-12-15,最新业务变化请以平安银行官网公布为准。
购买库存商品,由于发票为普通发票,故其增值税不可抵扣,应计入库存商品的购买成本中,会计分录为:
借:库存商品(买价+所含增值税)
贷:银行存款
库存商品账户:
1、账户性质:资产类账户。
2、账户用途:核算企业外购和自制商品的实际成本增减变动及结存情况。
3、账户结构:借方记增加,登记已验收入库的商品成本;贷方记减少,登记发出库存商品的成本;期末余额在借方,表示库存商品的成本。
4、明细账户:可按产品的种类、规格设施明细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