丧葬费计算:属于因工死亡的,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属于因为人身损害死亡的,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其他计算方式。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四条
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
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丧葬费,是指交通事故致人死亡的,死者的法定继承人或者承担丧葬义务的人为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费用。丧葬费的范围包括:为安葬死者支出的必要费用,包括运尸费、火化费、购买普通骨灰盒费、一期骨灰存放费、雇请抬丧人员所支付的劳务费、必要的交通费等。丧葬费的赔偿标准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6个月总额计算。丧葬费的计算公式:丧葬费=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元/月)×6个月。值得注意的是,该计算公式是法定的标准,即使办理死者丧葬事宜所花费的费用超过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标准的6个月总额,加害人也无须支付超出部分,而是由死者家属自行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