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只要河里有螃蟹,螃蟹喜欢腥味的食物。
抓螃蟹最好用螃蟹笼子,里面放上饵料,扑捉螃蟹。
第一步:购买好螃蟹笼子,一般的渔具市场都有,价格不贵
第二步:螃蟹笼子可以展开,形成一个圆柱
第三步:准备好螃蟹笼子里的饵料盒
第四步:讲饵料放进饵料盒,饵料可以为吃剩的虾皮,或者去鱼市场向摊主买一些鱼肠(一般一元给很多)
螃蟹喜欢腥味,饵料要腥。将饵料盒系好,把饵料盒拴在螃蟹笼里面。
第五步:饵料盒放好以后,将螃蟹笼的口系紧,
蟹笼侧面的口,让螃蟹容易爬进去,不易出来。
注意螃蟹笼子有两根绳子,是因为万一一段被岩石卡住,拽动另一端绳子,也可以拽上来。
第六步:将螃蟹笼抛入水边(合适的距离和位置,最好你在附近发现过螃蟹)
第七步:将绳子系在岸边,等待大概一个小时。
第八步:饵料很腥,记得打一桶水,洗手。
采我,谢谢,地笼里如果放物更好呢,抓到河蟹要不要请吃饭呢,跟您讲了这么个大技巧,
猪肺不好用
千万不要使用地笼捕捞水产品,这个可以判刑。
法律依据如下:
刑法
第三百四十条
违反保护水产资源法规,在禁渔区、禁渔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捕捞水产品,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相关案例
近日,泾县法院对一起非法捕捞水产品案作出一审判决。判处被告人王某管制三个月,并没收扣押在案的3条地笼网。
案情回顾
检察机关指控,2021年7月19日17时许,被告人王某在青弋江泾县黄村镇安吴村样三组水域内投放3条地笼网用于捕捞水产品。
次日5时许,王某在上述“地笼”投放地点收获约2斤鲫鱼,并将渔获物带回家中食用。同年7月21日17时许,王某再次在相同水域投放该3条地笼网时,被泾县农业农村局执法人员当场抓获,查获3条地笼网。
经认定,王某使用的捕捞工具属于禁用渔具。案发后,公安机关对涉案工具地笼网3条予以扣押。
8月17日,侦查人员依法传唤被告人王某至泾县公安局,被告人到案后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罪行。
法院审理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王某违反保护水产资源法规,在禁渔区、禁渔期使用禁用的工具捕捞水产品,情节严重,其行为构成非法捕捞水产品罪。
鉴于王某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并自愿认罪认罚,依法可以从轻从宽处理,故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