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要证明是在他们施工的地方他们就有责任,没有设置明显的警示,没有采取安全措施就要承担责任。民法通则第一百二十五条 在公共场所、道旁或者通道上挖坑、修缮安装地下设施等,没有设置明显标志和采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损害的,施工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施工方有责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