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通则》第一百零八条规定:“债务应当清偿。暂时无力偿还的,经债权人同意或者人民法院裁决,可以由债务人分期偿还。有能力偿还拒不偿还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强制偿还。”由此可见,债务人必须偿还债务是肯定的。
实践中,债务人无力偿还又有两种不同的情况:一种是暂时无力偿还。如属于这种情况,可按照上述《民法通则》的有关规定,由债务人分期偿还。另一种是永久无力偿还。如果是永久无力清偿的话,则只能就债务人的个人现有财产来清偿。
你是个好女孩,顾家;不管留下来还是回家,都要自己养活自己!,个人认为大城市好打工啊 工作机会挺多的。不要让父母花钱,自己打工赚钱啊.不要找家里面要了,不求你帮忙换多少债吧,至少你自己照顾自己,不为难父母 不给父母增加负担吧!一边工作着找机会吧。学习也可以在工作之余吧。
姑娘也是曾经沧海难为水嘛 也可以理解。多想想父母 家庭;
利用业余时间打工,实在不行就回家自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