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规定,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得转回。
固定资产减值准备从"资产是预期的未来经济利益"的角度出发,对可收回金额与账面价值进行定期比较。当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时,确认固定资产发生了减值,要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从而调整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以使账面价值能够真实、客观地反映该资产在当前市场上的实际价值。
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固定资产减值准备所标示的价值减损,主要是由于企业外部环境或内部因素的变化而引起的,具有很大的不确定性,在实务中更需要依赖会计人员的专业判断。如果会计人员的业务素质不高或者专业判断水平较差,那么计提的固定资产减值准备与固定资产发生的实际减值可能存在较大差距。对列入累计折旧的费用配比产生较大影响。
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在期末按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孰低的原则来计量,对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固定资产可收回金额是依据核算日前后的相关信息确定的,属于带有一定主观性的会计估算,并不十分准确,同时,不同时间计提的固定资产减值准备金额具有不确定性。
理论上,在固定资产的当前市值基础上计提减值准备,应当能使固定资产账面价值更接近实际。但固定资产的当前市价也是一种评估结果,尤其是在固定资产非新置的前提下,其准确度得不到保障,只有经过专门评估机构评估后的结果才是比较准确的,在会计实务中存在着操作的不可行性。因此,日常减值准备的计提仍不能保证减值后的固定资产价值十分接近实际,只能使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大体接近实际。
1、已经计提了固定资产的减值准备,其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发生了变化,即计提减值以后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固定资产原值-累计折旧-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2、企业要按照计提减值以后的账面价值来计提折旧:举个例子,某企业固定资产原值为300万元,3年已提折旧85.5万元,计提减值为50万元,则固定资产账面价值=300-85.5-50=164.5万元,计提减值后固定资产使用年限仍然为10年,净残值为5%,则第四年的折旧额:
164.5/10-3=23.5万元
借:制造费用 23.5
贷:累计折旧 23.5
如我的回答能对您有所帮助,恳请采纳为盼!
你是指继续计提折旧还是卖出固定资产的会计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