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懂房地产的人解答一下!

1、在天津有房地产权证还需要土地使用证么? 2、权属性质:国有土地 用途:城镇单一住宅 使用权类型:出让 截止期限 2004年---2074年 请问这房子是正常 大产权的商品房么?请指教!
2026年09月28日 08:19
有2个网友回答
网友(1):

看了你的情况,你想清楚几个问题:
1,代理商并没有在一所房子的情况下取得的产权将它卖给你,看看是否有代理权决定的有效性合同。根据你说什么,他一直在寻找原来的主人进行公证,公证代理应该是权威证明一个代理销售代理权的原主人,所以你是中介和代理的合同签订为法律有效的,然后直接执行合同。合同条款的争议,则直接签订三方找到一个代理来解决它。

2,如果代理人没有代理权限,他无权代理,这样就比较麻烦了。这取决于你要的房间或金钱,然后再决定如何让程序回来。

1)如果你打算住,我们必须着眼于代理和原来的主人之间的诉讼,如果这是真的,如果代理居然买房子的原主人,他们要等到的结果诉讼中,法院确定的代理人,如购买行为有效,得到了标题,然后在你履行合同。

2)如果你不打算房子,要求他退款,关于为由而不直接获得许可的代理机构,看看是否有相应的合同违约条款,而退款追究其违约所。
3,如果合同被认定无效,中介机构承担缔约过失责任在这种情况下,应承担一定的责任,并返回中介费用。

网友(2):

代理商并没有在一所房子的情况下取得的产权将它卖给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