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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几年前和别人签订合同 没有去司法公证 合同内容是一同出资成立了一家公司 但是几年下来 他一直没有分过一次红 却把所有开销全算在公司 并买了车 现在我想把资金撤出来 但合同中有一条退出所有资金充公 请问这点有法律效果吗 我能拿回自己的资金吗感谢你的解答 我们是有限责任公司 请问这个除了作为公司需承担注册资本的责任外 还有其他影响吗 比如现在公司是否真盈利了不说 但肯定是不亏的情况下
2026年09月28日 1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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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1):

"合同中有一条退出所有资金充公",这是非法的,合同部分无效,你们开的是合伙企业,还是有限责任公司?合同无须公证即有效,如果有限责任公司连续3年盈利没有分红的,你不但可以要求退还投资还应当要求对方给你分红,协商不成的可以起诉。如果是合伙企业,无需看是否盈利不分红,只要你想退出就可以退出,只是应当提前几个月告诉对方你的退伙打算。你完全可以拿回自己的资金。 除此之外公司盈利了你也有权分红。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以投资额为限承担有限责任,股东投资之后财产属于公司,股东不承担其他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