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国家税务局是一个正处级全职能局,设有11个内设机构和机关党委办公室,每个机构的规格都是正科级。具体职责如下:
1. 办公室:负责制定年度计划和长远发展规划,处理日常政务,起草和审核文件报告,组织会议,处理文书档案,进行信访和保密工作,管理办公自动化系统,组织税收科研和学术交流,制定办公规章制度,负责督查和目标管理考核,实施综合行政管理信息系统,处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协助领导进行综合协调。
2. 人事教育处:研究和执行人事管理制度,负责机构编制、任免、考核、调配、交流、辞退、工资、档案管理、专业技术职务等人事工作,负责对领导干部和下一级领导班子的监督管理和后备人选的培养选拔,负责机关离退休干部的管理和服务,指导本系统离退休的管理和服务,负责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和基层建设,管理教育培训工作。
3. 监察室:负责监督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及法律、法规、政策,负责党的纪律检查、行政监察和廉政建设,负责执法监察和纠风工作,负责管理和处置干部信访举报和违法违纪案件。
4. 政策法规处:进行政策法规的调查研究和宣传培训,贯彻和建立规范税收执法的规章、制度,组织对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负责税务行政复议、诉讼、听证和赔偿等法律事务,规范性文件的会签和把关。
5. 征收管理处:负责综合性税收征管法律、法规和制度的实施,指导税务登记、申报和资料管理,牵头征管质量的综合考核,指导个体工商户和集贸市场的税收征管,推广征管软件和税控器具,管理普通发票,协助司法机关打击伪造、倒卖、盗窃普通发票等违法活动,管理税收缓缴、呆账税金、死欠税款核销。
6. 流转税管理处:负责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车辆购置税的征收管理和税政业务,贯彻执行流转税法规,管理增值税专用发票,推广和管理增值税防伪税控,进行日常稽核和检查。
7. 所得税管理处:负责企业所得税和储蓄存款利息所得税的征收管理和税政业务,对分管税种的具体问题进行解释和处理,拟定所得税征收管理的具体实施办法,组织企业所得税的日常检查,负责城市商业银行、城乡信用社的财务制度管理。
8. 进出口税收管理处:负责进出口税收政策及管理的贯彻落实和日常监督检查,审核和配合省局进行年终清算,管理出口货物退免税信息化管理系统,配合反骗税检查。
9. 财务管理处:负责经费、财务、基本建设和资产管理,管理机关财务,组织内部审计和政府采购。
10. 计划统计处:管理税收计划、会计、统计和信息数据分析,承担申报纳税信息的集中处理和核算,组织检查税款入库、退库,分析税源,管理税收票证。
11. 办税服务厅(车辆购置税):负责车辆购置税的征收和管理,根据通知要求,保留原有征收机构,规范名称,负责机关精神文明建设和计划生育工作。
此外,还设有一个直属机构稽查局,规格为正科级,内设7个副科级机构,主要负责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税收检查工作,查处重点税源企业的税务违法案件,组织贯彻税务稽查规章制度,实施税收专项检查。
两个事业单位信息中心和机关服务中心,规格为正科级,信息中心负责信息系统建设、管理和维护,机关服务中心负责后勤服务和行政事务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