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人违法行为,是指法人违反法律和自己的章程、条例,应受法律制裁的行为。与自然人不同,法人的行为不但严格受到法律和专门 法规 的限制,而且还为自己的章程、条例所制约。因此,法人违法行为的范围,较之自然人有着更明确的界限。法人违法行为的内容,主要有三个方面: (1)违章行为,即违反自己章程、条例的行为; (2) 侵权行为 ,即因法人的过错不法侵害他人权利的行为; (3)违约行为,即因法人的过错不履行合同的行为。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九条
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可以扣留其非机动车。
第九十条
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