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本月的21日在骑电瓶车下班回家路上,有一女子骑电瓶车还带着她的7.8岁的儿子逆行,且强行横穿道路,虽

我在本月的21日在骑电瓶车下班回家路上,有一女子骑电瓶车还带着她的7.8岁的儿子逆行,且强行横穿道路,虽然我及时躲开!但是还是发生口角,后此人动手打人。我没有还手,但是有阻挡,造成她右小腿裤脚撕破和腿部有瘀伤!我是两臂有抓伤!当时他要500元损失补偿,我没有答应,后报警!到派出所后,民警让个人去医院验伤!她提出怀孕一个月了!第二天我去派出所询问,派出所告诉我没有问题!要我们27日,昨天调节!但是昨天她出示了医院的诊断,且说自己见红,决定今天人工流产!现在派出所也不知怎么处理!只是通知让我等通知,我问验伤记录上不是说没有事情么?怎么还会这样?民警说纪录上有相关文字,具体什么没有告诉我!现在我该怎么办 ,请教律师先生
2026年09月24日 18:30
有4个网友回答
网友(1):

那边找人了吧。
警察能怎么着,这事当时解决就有问题了。要求以当时的检查为赔偿标准吧。
等着吧。能一次了了最好。

网友(2):

法律就不太建议你使用了, 有时候有些事情是需然武力解决,竟然她这么不要脸,那么直接给一个爽快她 让她知道什么是真理 !!

网友(3):

问下当时你的车和他的车有没有碰撞 是谁犯规 当时接警的有没有给你们拍现场照片?

网友(4):

请把您的问题描述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