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公证。携公证机关的公证书,去相关部门办理车辆过户手续。
一、办过户提供的证件是:
(一)个人有效身份证件;
(二)原车行驶执照、车辆登记证书;
(三)填写车辆变更登记表,重新确认车牌、登记地址、联系人等信息;
(四)经交警部门签注后换发新的行驶执照。
二、公证机构受理公证申请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申请人与申请公证的事项有利害关系。
(2)申请人之间对申请公证的事项无争议。
(3)申请公证的事项符合规定的范围。
(4)申请公证的事项符合规定和该公主机构在其执业区域内可以受理公证业务的范围。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公证机构申请办理公证,应当填写公证申请表。
三、公证申请表应当载明下列内容:
(1)申请人及其代理人的基本情况;
(2)申请公证的事项及公证书的用途;
(3)申请公证的文书的名称;
(4)提交证明材料的名称、份数及有关证人的姓名、住址、联系方式;
(5)申请的日期;
(6)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申请人应当在申请表上签名或者盖章,不能签名、盖章的由本人捺指印。
法律依据:
《机动车登记规定》第十八条
申请转移登记的,现机动车所有人应当于机动车交付之日起三十日内,填写《机动车转移登记申请表》,提交法定证明、凭证,并交验机动车。属于海关解除监管的机动车,还应当提交海关出具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监管车辆解除监管证明书》。超过检验有效期的机动车应当进行安全技术检验。
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三日内,确认机动车。现机动车所有人住所在车辆管理所管辖区内的,收回原行驶证,重新核发行驶证。需要改变机动车登记编号的,收回原号牌、行驶证,确定新的机动车登记编号,重新核发号牌、行驶证和检验合格标志。现机动车所有人住所不在车辆管理所管辖区内的,按照本规定第十二条第三款和第十三条规定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