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所得税方面:
《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第(一)项规定,国债利息收入为企业的免税收入。《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八十二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第(一)项所称国债利息收入,是指企业持有国务院财政部门发行的国债取得的利息收入。
个人所得税方面:
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下发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储蓄存款利息所得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132号),自2008年10月9日起暂免征收储蓄存款利息所得个人所得税。
以下类型所得的利息不缴税:
1,个人存款的利息所得不收税;
2,教育储蓄的利息所得不收税;
3,个人投资国债的利息所得不收税;
4,特种金融债所得的利息所得不收税。
投资国债收到的利息不支付所得税
投资国债收到的利息不支付所得税,可以作纳税调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