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13年6月1日起,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的公民,在申领时要采集指纹信息;已经领取居民身份证的公民,将在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时,采集指纹信息;已经领取未登记指纹信息的居民身份证,在有效期内可以正常使用;对于居民身份证尚在有效期内自愿换领登记指纹信息居民身份证的居民,公安机关将及时予以办理。
2013年1月1日起,第一代居民身份证将停止使用。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修正案(草案)》。草案进一步要求,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应当登记登记指纹信息。
从2013年6月1日起办理身份证就需要录指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