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于2005年死亡,有资产4间屋,人民币20万。甲父母早亡,有妻乙,儿子丙和丁,女儿戊,丙为甲和前

甲于2005年死亡,有资产4间屋,人民币20万。甲父母早亡,有妻乙,儿子丙和丁,女儿戊,丙为甲和前妻所生。甲生前立有遗嘱,明确将其遗产中的2万遗赠给朋友刘某。问,本案中继承人有哪些,应如何继承?
2026年09月17日 16:33
有4个网友回答
网友(1):

优先考虑遗嘱 然后按顺位分下去 先配偶 在子女父母 本案中丙的监护人是谁

网友(2):

将所有财产折换成货币来计算,除执行遗嘱的二万外其余的按第一继承顺序是后妻50%,所生子女共同继承另外的50%

网友(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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