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养权比照婚生子处理。
对子女抚养问题,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及有关法律规定,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根据上述原则,结合审判实践,提出如下具体意见: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2、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3、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4、父方与母方抚 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5、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6、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行准许。
7、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多大事啊 你都说你媳妇了 就算没领结婚证那你们应该也结婚了吧 就说几句就能闹着要分手?
我觉得你应该和你媳妇单独好好谈一谈 不管孩子跟谁 不是没妈 就是没爹 孩子成长肯定有阴影
何必呢?你们完全可以双方冷静一下 考虑 考虑 反正我看来 你们那真不算事。再说还是你媳妇和别人吵的架,有离婚的必要吗?夫妻吵架太正常的一件事了 就算是她理亏 你认个错又能怎么样呢?为了孩子 别轻谈离婚二字
孩子在哺乳期会跟着妈妈吧,为了这种小事情,就从此让两个月大的孩子不能在完整的家庭长大,值得吗?孩子跟着妈妈不好?难道你就会给他找个好的后妈!!!
其实你可以先去咨询律师 他一般会收咨询费 如果你请他为你走官司 你只要告诉他 你要赢 你要孩子 他会用专业的角度让你准备赢官司的应该准备的材料 或者说 你告诉他 你要赢 需要什么资料 让他告诉你 但不能给他说假话
是和比别人吵架又不是你俩吵架,你俩治什么气啊?再说了都有孩子了什么事不能好好讲呢,孩子在哺乳期好像是不能判给男方的,你们又没有结婚证 难弄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