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现金和银行存款之间的相互收付业务,按规定只填制付款凭证,不填制收款凭证。因此,从银行提取现金时,会计人员应编制银行存款付款凭证。
会计分录如下:
借:库存现金
贷:银行存款
扩展资料
付款凭证填写的方法
1、由出纳人员根据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填制,程序是先付款,后填凭证。在凭证左上方的“贷方科目”处填写“现金”或“银行存款”。
2、在上面日期和凭证号处填写日期(实际付款的日期)和凭证编号。在凭证内填写经济业务的摘要。在凭证内“借方科目”栏填写与“现金”或“银行存款”对应的借方科目。
3、在“金额”栏填写金额。在凭证的右侧填写所附原始凭证的张数。在凭证的下方由相关责任人签字、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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