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2日至2月5日。
各职业学校、特殊教育学校等原则上参照上述放假时间,也可根据国家课程设置情况保证课时总量,离校、开学时间由学校视实际情况做相应微调,但须提前报所属教育主管部门同意后执行。
各地各学校要及时将假期时间和相关安排告知师生员工及学生家长,指导学生和家长提前规划安排学生假期生活。
做好学期结束工作。放假前,各学校要召开学期结束大会,对照学年度工作目标任务与计划安排,认真总结本学年(学期)工作,做好考核考评和学年度自评工作。
集中开展师德师风教育,引导教师积极践行《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自觉提升师德师风,做“四有”好老师。
严格规范考试管理,科学认真做好期末复习和考试工作,加强对学业困难学生帮扶辅导,指导学生正确填写“成长记录”,布置落实高一、高二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准备工作。
加强学生法纪安全教育,倡导文明离校,确保校园和社会秩序稳定。按相关规定结清学校收支费用,及时公开公布收支情况,结余费用在放假前如数退还给每一位学生,未经批准不得向学生补收费用,也不得预收下学期费用。
出行政策:
1、不再对跨区域流动人员检查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和健康码,不再开展“落地检”。
2、进入其他场所和乘坐市内公共交通工具不再查验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和健康码,不再扫场所码。
3、具备居家隔离条件的无症状感染者和轻型病例一般采取居家隔离措施,也可以自愿选择集中隔离,居家隔离期间不得外出,加强健康监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