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漏水,屋内损失严重。开发商只同意维修房子,屋内损失一律不管。这样合理吗?

06年交的房,顶楼带阁楼。装修的时候就发现有严重的质量问题,墙面和顶都漏水,还出现过墙面带电,击人情况。跟物业协商,开发商派人来维修过但效果不好。上月一场大雨,整个阁楼严重受灾,地板全泡坏,地板拱起将门挤坏;楼下都漏水,天花板和墙面都脱落。后找物业联系开发商,开发商只来看没采取任何措施。无奈只好向长沙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投诉。在质量监督站的督管下,开发商又来看了一次,当场表明就算来修也只负责房子维修,房内所有损失一律不管,并要求业主同意,否则连房子都不会来修。 请问:这种情况,开发商应作赔偿吗?应依照什么法律来提出赔偿?《合同法》《民事诉讼法》有没有相关条文是针对这种情况的? 谢谢!
2026年09月22日 16:04
有2个网友回答
网友(1):

房开公司交房时有移交房屋使用说明吗?有的话你是否按照使用说明来装修并无违反说明书内注意事项。若是自己人为损坏那就该自己承担责任。不过看你这情况应该是房开公司在建造方面为求降低成本在防水方面做的不够全面。房开公司应作出合理赔偿。 还有根据房屋建造标准,只有厨房和卫生间做防水。卧室及客厅可不做防水。你是否在装修时在地板拌砂浆加入过多的水。这样的话装修公司应懂得这些而造成失误也应负相关责任。

网友(2):

是顶楼漏水吗?正常的,自己花点钱整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