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异三四年了,之间没小孩,让前夫来看我,也不给点生活费啥的,就和我同房,他什么心理?

能主动和他要钱吗?...
2026年09月24日 19:20
有5个网友回答
网友(1):

说实话的,我倒是想问问你,你是又是什么样的心理?你都说了离婚三四年了,你们之间是没有小孩的,这个时候你会让你的前夫来看你。看了你就和你那个,但是又不给你生活费,那我想问你,你把你自己当成什么了,你把你自己当成是出来卖的吗?
你们之间这种又是什么状态呢?你明明都已经跟她离婚了,为什么还要跟他藕断丝连,都已经三四年的时间了,如果说要复婚,那么你们之间不早就已经复婚了吗?再说了,他只不过是你的前夫而已,他为什么要给你生活费呢?那这四年的时间里面,你自己是怎么生活的?你难道没有手没有脚,不会去找一份工作,挣一份工资来养活你自己吗?
说实话,你的前夫是什么样的心态呢,只能够说你们是曾经最熟悉的人。因为生理上的需要,所以和你在一起,但是他没有想过要和你复婚。否则的话早就跟你提起来这件事情了。我记得你上次不是说过吗,他要和家人一起来看你。我估计他的这个家人应该说的就是他老婆吧。既然你的前夫都已经有了属于他自己的生活,找到了自己的爱人,那么我觉得你又为什么在这里还一直苦苦的等着他嘞?明明都是不可能的事情,你又为什么要和他睡?说句实话,我觉得你这样子真的是非常对不起你自己。所以从今以后呢,不要再让你的前夫来看你了。也不要再想着他给你生活费之类的事情,你应该去找一份你自己的工作,有一份收入养活你自己,然后呢好好的再去认识另外一个好的男人,步入另外一段婚姻殿堂。毕竟你和你前夫已经成为了过去,不可能了。

网友(2):

你好,一般情况下,由于你们之间没有孩子的牵扯,已经离婚的夫妻会回归到最熟悉的陌生人这一状态,现在你与男方在法律上没有任何关系了,当然如果觉得感情尚未破裂,可以选择复婚。鉴于你的情况,男方是有与你修复感情的想法还是出于别的目的,需要你自己甄别。
男女双方离婚后又自愿复婚,可以重新办理结婚登记,恢复夫妻关系。在办理结婚登记时,应提交原离婚证,以备婚姻登记机关审查。婚姻登记机关按照结婚登记程序办理结婚登记。在办理结婚登记时,应当收回双方当事人的离婚证后,重新发给结婚证。
另外如果出现离婚后财产纠纷的情况,比如在离婚后如果存在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参考法条】《民法典》第1083条:离婚后,男女双方自愿恢复婚姻关系的,应当到婚姻登记机关重新进行结婚登记。
第1092条: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网友(3):

因为生理上的需要,所以和你在一起,但是他没有想过要和你复婚。否则的话早就跟你提起来这件事情了。我记得你上次不是说过吗,他要和家人一起来看你。我估计他的这个家人应该说的就是他老婆吧。

爱没有高级和低级之分,但是爱的表达方式是有高段位和低段位的。

低段位的示爱,包括无微不至的细节表达,包括做饭洗衣、端茶倒水、鲜花礼物、送早餐送夜宵、陪吃陪喝陪睡觉、打伞披衣服、接送上下班,这些都是最低段位的示爱,做到这些的人,可能是爱的,但也可能是求爱表现出来的,最重要的是,这些爱的表达方式太容易被取代了,换个人也能做到,甚至找个保姆和月嫂,做的比那个人还要好!

人们总是容易被这样的示爱所感动,头脑一热就坠入爱河,全然不顾其他,只觉得能做到这些,就是对自己好,再也找不到对自己这么好的人了!可是时间久了,这种低段位的示爱就满足不了需求,差距开始显现,裂痕开始诞生。

而现在,茶餐厅也比较懂得了包容,不会揪着对方的一点小事,一些缺点不放了,就想着彼此改变磨合,好好生活。纵使二婚,还是希望能够拥有爱情,物质相对来说还是次要的,因为这些可以彼此一起努力去创造。只要勤劳就不至于过得太差。

网友(4):

你们都离异了,又没小孩,他是没责任给你生活费的。男人不会因情而爱的,女人是因情而爱的。你让他来看你,他会认为是你有生理要求,他只是来满足你吧了,所以他认为没必要给你生活费。

网友(5):

离婚三四年了之间没小孩儿,让前夫来看你,也不给点生活费啥的,就和你同房,这样的男人特别的自私,不想给你花钱说明不爱你,只想占有你身体,所以这样的男人应该远离,不然肯定会受到很大的伤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