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类: 烦恼 >> 家庭关系
问题描述:
我母亲在我20岁时去世,后来父亲再婚,我与他们感情很不好,经常闹矛盾。04年11月~06年8月是他们的婚姻持续时间。女方在06年4月产下一子,8月末协议离婚。
我看婚姻法规定,女方分娩后一年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那么他们的离婚在法律上有效力吗?
而且离婚协议中没有提到关于我的任何问题,包括财产分割。那么我想问我有没有资格提出财产分割的要求?
解析:
1、他们的协议离婚肯定是有法律效力的!《婚姻法》是规定,女方分娩后一年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如果是女方提出离婚呢?难道也不让离?既然他们已经协议离婚了,自然是按法律程序办理了相关手续。
2、你现在要搞清楚的是他们离婚协议中对财产是如何分割的?在你母亲去世时,你可以继承你母亲的那一份财产,如果你父母与你后妈协议离婚时,进行财产分割的时候,没有先剔除属于你生母应留给你的遗产,而是全部来与你后妈分割,你可以向法院申请复议。并进行重新分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