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在幼儿园被别的小朋友伤了眼睛构成案件吗

2026年09月27日 1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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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成。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应当承担责任,但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责任。因此,现在小朋友用铅笔戳伤您孩子的眼睛,他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故应由小朋友的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幼儿园无法证明其尽到教育、管理、保护职责的,也应对您孩子所受损伤应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