摩托车不是必须要办理第三者责任险,但是必须要按照国家规定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
以下是关于摩托车三者险的具体介绍:定义:三者险是指被保险人允许的合格驾驶员在使用被保险车辆过程中发生的意外事故,致使第三者遭受人身伤亡或财产的直接损失,依法应当由被保险人支付的赔偿金额,保险人会按照保险合同中的有关规定给予赔偿。注意事项:挂车投保后与主车视为一体,是指主车和挂车都必须投保了第三者责任险,而且是主车拖带挂车。无论赔偿责任是否是由挂车引起的,均视同是由主车引起,保险人第三者责任险的总赔偿责任以主车赔偿限额为限。
摩托车交通强制第三者保险实行全国统一标准,按照排量收取:三轮摩托车:400元。浮动标准:对于未发生交通事故的机动车第一年下浮10%,连续三年未发生事故的可下浮30%。而对造成死亡和发生两次以上的有责任事故的实行费率上浮。
现在的摩托车交强险实际上就是原来的摩托车第三者责任险,只是名称变了,为了保护摩托车车主,现在将摩托车第三者责任险列为强制性缴纳的车险品种范围,保护的对象不变,仍然是事故时的对方,保险金额都和原来的责任险差不多。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未按照国家规定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车辆至依照规定投保后,并处依照规定投保最低责任限额应缴纳的保险费的2倍罚款。依照前款缴纳的罚款全部纳入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