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现文物后上交,各地一般都是根据当地经济情况、文物等级的高低来给予适当奖励,这种奖励的象征意义大,精神奖励要大于物质奖励。
根据《文物保护法》规定,我国地下、内水和领海中遗存的一切文物,属于国家所有。同时规定,发现文物及时上报或者上交,使文物得到保护的,由国家给予精神鼓励或者物质奖励。
扩展资料:
在对民众实行有标准的文物上交奖励政策的基础上,有关部门更应向民众积极宣传文物保护知识和政策,让群众了解相关流程和涉及的法律知识。
如果民众什么都不懂,不知道自己得到的是文物,不知道文物不可以卖,那么这样的犯罪也就有些无辜了。所以在文物保护这一块,不仅要让民众守法,更首要的,是让其知法。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文物保护应明确奖励标准
虽说上交文物是每个公民的义务,但给出相应的奖励,自然会大大提高百姓的积极性,对于文物保护有相当大的好处。不过给多少,却让各地的文物部门犯了愁,目前大家听的最多的就是500块加一面锦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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